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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四次全国普查
金融时报·2025-06-09 16:34

普查基本信息 -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1] -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1] -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3]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1] - 普查的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核心内容 - 调查内容涵盖五个方面: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2] - 农业生产条件调查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2] -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调查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 [2] -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调查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2] -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 [2] -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调查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2] 普查目的与意义 - 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 [1] - 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1] - 将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调查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 [2] 普查工作安排 - 准备阶段为2025年至2026年,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经费物资、宣传、选聘培训人员、遥感测量和清查摸底 [3] - 现场登记阶段为2027年1月至5月,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关键环节,包括普查登记、数据上报和比对复查 [3] -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为2027年6月至12月,主要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3] -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为2028年至2029年,主要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3] 普查方法与技术 - 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3] - 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3] 组织领导 - 国务院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4]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