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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哈焊华通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机制 并强化董事义务与独立性要求 [1][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大会统一更名为股东会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职务名称调整为经理及副经理 [1]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包含总法律顾问与首席合规官 [2] - 法定代表人产生机制调整 明确辞任程序及责任承担方式 [1] - 股东会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授权 [16]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股东查阅权扩大至会计凭证 但需遵守保密协议且公司可基于正当理由拒绝 [4][6][10]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或表决未达法定标准 [1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八项合规义务 包括禁止资金占用及内幕交易 [14][15]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门槛保持10% 但需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18][19] 董事会及董事制度优化 - 董事会规模调整为11人 其中独立董事4名 并设职工代表董事 [28]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要求离任后三年内仍履行忠实义务 [27]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强化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经验且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36][37] - 明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规则 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3] 会议及表决机制更新 - 股东会临时提案权持股门槛由3%降至1% 且召集人需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19][20] - 网络投票时间严格限定 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 30%以上持股股东强制适用 独立董事选举需单独计票 [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明确为十年 需包含质询记录及表决结果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