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职工董事应避免由高管兼任
国际金融报·2025-06-09 18:21
梳理这150余家上市公司的职工董事构成,主要可分为三类:一是由原监事会职工监事转任。此类 职工监事通常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二是由上市公司高管兼任。若高管本就担任董 事,则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保持不变,仅将原有董事身份变更为职工董事,实为换汤不换药;三 是由普通员工担任。此类董事,以及由职工监事转任的董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工董事。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沪深北交易所已有超过150家上市公司发布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引发市 场关注。笔者认为,职工董事应当从上市公司普通职工中产生,公司高管应避免兼任职工董事。 回溯我国职工董事制度发展历程,1993年公司法首次作出相关规定,当时主要针对国有企业。2018 年公司法第四次修订时,将职工董事制度调整为部分国有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及其他企业的可选民主管理 方式。而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则对职工董事制度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立监事会且已有职 工代表的情况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形式产生。该规定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