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总则 - 规范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 - 适用于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遵循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 保护股东权益四大原则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形 [2]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2] - 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专门委员会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 60日内完成补选 [2] - 被解除职务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 董事有权申辩 无正当理由解职可要求赔偿 [3]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 [3] 离职董事责任及义务 - 正式离职5日内需完成工作交接 由董事会秘书监交 [4] - 任职期间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履行计划 [4] - 离职后不得干扰公司经营 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 [4] - 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公开 [4]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赔偿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5] 离职董事持股管理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5]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 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5] - 需严格履行持股变动相关承诺 [5] - 董事会秘书监督持股变动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6] 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 按后者执行 [6]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