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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正正)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梁正正作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1] 法律法规与监管合规性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规范中管干部任职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意见等多项规定 [2][3] - 候选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项监管机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管理规定 [3][4]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 [7]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5][6] 专业资质与任职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时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五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情形,包括业务往来、任职关系等 [6] 履职承诺与责任承担 - 候选人承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职责,保证声明及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和交易所监管措施 [8] - 候选人承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候选人承诺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将持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