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09 20:1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摘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5月20日发布正式会议通知[2]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9日13:30准时召开,由董事长马晨山主持,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为9:15-15:00全天开放[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4] - 网络投票股东达467人,代表股份322,265,319股,占总股本5.488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出席列席会议[4] 议案表决情况 - 全部11项议案均获通过,整体赞成率均超过99.5%[4][5][6][7][9][12][13] - 中小股东表决赞成率普遍高于97%,其中最高达97.3197%(议案11)[12] - 特别决议案获得1,513,285,841股同意,占比99.9608%[13] - 董事选举议案中,候选人分别获得1,498,725,126股和1,500,210,495股同意[14][1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15]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4][15] - 表决结果经见证确认具有法律效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