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1.5亿至3亿元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限价[2]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累计回购13,762,962股(占总股本3.50%),其中6,817,500股已于2024年4月30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回购账户剩余6,945,462股[2]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3] 差异化分派方案 - 以扣除回购账户后的股本387,487,5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3,743,787元[3][6]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50元不变,调整总额[3] 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 依据交易所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故采用"每股派0.50元"的差异化方案[4]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 -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13.72元计算,实际除权价为13.22元,虚拟除权价为13.2288元,差异绝对值0.07%(低于1%阈值)[6] 股本与分配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回购账户持股6,945,462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387,487,574股[5][6] - 员工持股计划过户导致回购账户股份从13,762,962股减少至6,945,462股[5] 合规承诺 - 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进行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操作(如回购、注销、再融资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