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79,225.00元(含税) [1]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 -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5] - 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5] - 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5]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5]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权益分派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7] - 部分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9] 调整相关参数 - 公司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9] 咨询办法 - 咨询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咨询联系人为吴文静,咨询电话和传真均为0519-88798286 [9]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