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 发行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债券代码为111013,债券简称为新港转债 [1] - 债券发行日期为2023年3月8日 [2]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约3.691亿元) [2] - 每张可转债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2]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 [2]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未披露具体数值 [2] - 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2] 转股价格机制 - 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基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3]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包括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4]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8.85元/股调整为8.67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5]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5]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转股安排调整 - 新港转债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6] - 2025年6月12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6] 受托管理人履职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报告,确认权益分派及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6] -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重大事项 [7]
新中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权益分派暨“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