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股东权利等关键信息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商若云主持,网络投票同步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当日交易时段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参会人员包括2025年6月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296,690股(占总股本68.3141%)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 [5]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及治理文件:包括年报、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5项议案均以99.9766%同意率通过,反对与弃权票占比均低于0.02% [6][7] -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率99.9746%,中小股东反对率1.9279%,弃权率4.7173% [8] - 审计机构续聘:99.9776%同意率,中小股东反对率1.8650% [8][9] - 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通过率99.9628%(中小股东反对率5.7503%),监事薪酬方案通过率99.9627%(中小股东反对率5.7503%) [9][10][11]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全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内部规章,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