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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则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1][2]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 [1][3]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任职条件包括:良好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必要工作经验、取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4] - 禁止情形: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禁入未满期限、近三年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三次以上 [2][4]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聘任前需向上交所备案材料(推荐书、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 [2][5][6] - 解聘条件:出现禁止任职情形、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造成损失 [5][10] - 解聘或辞职需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5][10] 职责范围 - 信息披露管理:制定制度、协调披露、组织培训董事高管、督促遵守披露规则 [6][13] - 公司治理建设: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健全内控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7][14] -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协调监管机构/投资者沟通、保管股东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 [6][15][16] - 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制定再融资或并购重组计划 [8][17] 证券事务部门与工作程序 - 设立证券部门分管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领导该部门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9][21] - 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经营文件,重大会议需列席并获资料支持 [9][23][24] - 公司重大决策前需征询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意见,其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 [10][26][28] 法律责任与附则 - 董事会秘书需诚信勤勉,若委托职责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 [10][30] - 离任时需接受审查并办理工作移交 [11][31]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1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