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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10 19:15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新津区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G1馆•立夏厅,由董事长席刚主持,投票时间涵盖上午9:15至下午15:00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包括时间、地点、议案等要素 [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0,792,389股,占总股本79.07% [4] - 网络投票股东124名,代表股份16,622,362股,占比1.9313%,中小投资者合计130人,代表股份18,362,948股 [4] - 总参会股东140人,代表表决权股份697,414,751股,占总股本81.01% [4][5] 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9776%同意票,反对票仅占0.0010% [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99.9948%高票通过,中小投资者支持率达99.8034% [8]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5158%,但中小投资者反对票达18.2369% [9] -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中,关联股东Universal Dairy Limited等均依法回避表决 [13][1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律师见证,结果合法有效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