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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曹璋主持 [3]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指定网站公告,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33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24% [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2,796,249股,占比6.0243%,其中中小投资者178人,代表股份1,206,956股 [5] - 合计出席股东182人,代表股份71,129,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67%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主要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9.4%,反对票占比不足0.5% [7][8][9][10]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支持率在64.97%-68.57%之间,反对率最高达31.63% [7][8][9] - 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