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允许在港上市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证券日报·2025-06-11 01:08
本报记者 韩昱 据新华社6月10日消息,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更好发 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和在全国一盘棋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提供范例。 《意见》主要部署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 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强化组织实施等五方面内容。 其中,在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明确"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 制",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实践 场景和规则体系。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 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