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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 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上海证券报·2025-06-11 02:05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部署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从教育科技人才改革、赋能实体经济、建设开放型经济、健全治理模式四个方面部署改革措施 [1] - 政策支持深圳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1] -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累计形成3批48条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1] - 政策明确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经验,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引擎作用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举措 - 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交易等规则体系 [2]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协同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 [2] - 允许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深圳设立的特定领域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2]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 [2] 新兴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 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2] - 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机制及数据共享使用规则标准 [2] - 支持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低空飞行监管规则,探索跨境直升机飞行等通用航空业务 [2] - 拓展储能场景,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商业模式 [2]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 健全数据交易规则标准规范,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 [3] -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3] - 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 [3]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 [3] - 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