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为深圳改革注入新动力 [1] - 政策体现中央对深圳作为"改革试验田"的期待,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 [1] 综合改革试点进展与升级 - 深圳自2020年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累计有3批48条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2] - 新政策被视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2.0升级版本,推动深圳深化改革 [3] - 深圳在法治先行示范、重点领域立法等方面取得成效,从先行先试迈向先行示范 [3] 改革重点领域部署 - 政策聚焦四大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治理模式 [4] - 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强调产学研协同,构建"人才培育+科技研发+产业转化"全链条机制 [4] - 深圳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光明科学城等"科学高地"建设 [4] 金融与数据要素改革 - 政策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5] - 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出台管理办法19项、规则指引32项、技术规范9项,主导或参与标准编制25项 [5] - 数据要素改革重点从确权转向流通交易,体现深圳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领先地位 [5]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政策明确推动货物贸易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完善人员流动配套机制 [6] - 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探索央行数字货币跨境应用,体现深圳在新外贸形势下的着力点 [6] 全国示范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政策旨在为全国提供更多"深圳经验",强化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引擎作用 [7] - 提出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创新等新质生产力方向 [7] - 允许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推动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向"发行端"深化 [8] - 此举有望加速深港金融融合,构建区域金融共同体,为全国资本市场改革提供"湾区样本" [8]
“尖兵”再探路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迎来重磅政策
证券时报·2025-06-11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