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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新规细化平台责任,拟建立黑名单制度并禁止“复活”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6-11 19:26

直播电商市场规模与投诉情况 - 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2024年突破4.9万亿元 [1][2] - 同期投诉举报量增幅达47.1倍,行业乱象频发(如三只羊、东北雨姐等事件) [1] 行业生态与平台格局 - 生态参与者包括传统电商平台(阿里、京东、拼多多)、社交平台(微信、小红书)、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交易链条复杂 [1][3] - 京东直播订单量同比增长超200%,抖音电商2024年带动超200万中小商家增长,其中19万商家销售额破百万 [3] - 小红书、视频号加速布局电商,微信将电商列为战略重点 [3] 平台性质认定争议 - 内容平台与电商平台监管责任边界模糊,业内对审核义务泛化存在争议 [4]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平台定义:需提供交易撮合、支付等全链条服务,微信视频号、小红书、抖音等均符合标准 [4] 平台责任与监管要求 - 平台需履行资质核验、信息报送义务,每3个月更新核验记录,新增行政许可审核要求 [7] -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配备专业人员,对违规行为采取限流、暂停直播等措施 [7] - 每年1月、7月向监管部门报送运营者信息,建立风险识别模型 [7] 黑名单制度执行难点 - 禁止黑名单主体通过更换账号"复活",但缺乏执行细则(如认定标准、跨部门协作流程) [9][10] - 违规行为取证复杂(如虚假宣传、AI生成信息),平台技术投入需求大 [10] 主播与直播间运营规范 - 需公示商品服务信息、经营者主体信息,禁止设置强制跳转、不合理访问限制 [12][13] - 价格促销需标明被比较价格、实际折扣幅度,避免误导消费者 [14] - 主播不得虚假宣传,需真实介绍商品 [15] 政策进展与反馈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