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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君康人寿大厦30层举行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1:30及13:00-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62,356,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231% [3]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346人,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4]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超过99%的同意票通过,其中议案1同意票占比99.6424%,反对票占比0.3246% [5] - 中小股东对议案1的同意票占比97.9569%,反对票占比1.8515% [5] - 议案7同意票占比99.5374%,为所有议案中最低通过率,中小股东反对票达2.4576% [6] - 议案10同意票占比99.1001%,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23.3216%,为所有议案中最高反对比例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4]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