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带病闯关” 年内19单IPO撤单项目中介或发行人受罚
证券日报·2025-06-12 01:10
监管处罚动态 - 深交所对辉芒微电子IPO撤单项目开出罚单 发行人、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分别被通报批评或书面警示 [1] - 2024年1-6月监管部门共对19单IPO撤单项目开出65张罚单 涉及13家券商、9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家律师事务所 [2][3] - "一案四罚"现象增多 国宏工具等3家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同时被处罚 [2] 监管政策趋势 - 新"国九条"明确严把上市准入关 现场检查比例从5%提升至20% 现场检查与督导整体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3] - 注册制下强化"申报即担责"原则 对"带病闯关"企业及中介机构实施全链条问责 律师事务所责任边界扩大 [3][4] - 处罚力度显著加强 部分企业被暂停1-5年上市申请 中介人员被暂停6-24个月业务资格 [5] 典型处罚案例 - 想念食品因阻碍检查、财务内控缺陷等被上交所禁止5年内提交上市申请 相关责任人5年禁任高管 [5] - 昆腾微因虚增利润3200万元被广东证监局罚款960万元 保荐券商因协助掩盖交易被警示 [6] - 中介机构主要失职类型:财务数据差异超40%未发现、经销商模式未核实、环保违规未披露等 [7] 中介机构优化方向 - 技术赋能核查:利用AI追踪资金流水、建立行业数据图谱比对毛利率/研发占比等指标 [8][9] - 内控体系升级:增加行业专家立项评审、交叉复核机制、模拟现场检查排查风险点 [9] - 执业规范强化:穿透式核查关键环节、完善底稿留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