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6,499,723,4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以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金额不变 [1]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29,068股,总股本减少为6,499,723,456股,每股分配比例未调整 [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 [1] 股息红利税征收规则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权益分派实施安排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限制性股票调整 -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等将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2]
湖北能源: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