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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 定向增发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2][3] - 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4]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69亿元[5] - 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6] 发行程序与时间安排 - 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决议有效期12个月[8]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于6月30日召开审议相关议案[15] 股东权益相关安排 - 发行对象所获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期间分红股份同步锁定[7] - 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8] 文件准备与授权事项 - 已编制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9][10][11]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包括调整方案、签署协议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