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 被担保人为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10,080万元,剩余未付本金金额为3,531.53万元 [1] - 公司已为乐山京运通提供15,864.50万元担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1]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为0万元 [1]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 公司与浙银金租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持有的泰安启程100%股权和安庆兴发99.1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 - 子公司盛宇运通与浙银金租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持有的安庆兴发0.83%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 - 子公司泰安启程、安庆兴发与浙银金租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 - 子公司泰安启程、安庆兴发与浙银金租签订《收益权质押合同》,以光伏电站的电费收入和补贴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10] - 子公司乐山半导体与浙银金租签订《抵押合同》,以35台软轴全自动单晶炉提供抵押担保 [1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乐山京运通主营业务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等 [3] - 截至2024年底,乐山京运通资产总额283,644.09万元,净资产304,853.97万元,资产负债率48.20% [4] -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13.18万元,净利润-71,561.73万元 [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乐山京运通资产总额596,590.97万元,负债总额291,737.00万元 [6] - 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136.01万元,净利润-437.28万元 [6] 担保必要性和合理性 - 担保事项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支持,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11] -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其经营风险和资信状况 [11] 董事会意见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担保事宜,认为担保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 [11] - 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9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6.48% [11] - 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11]
京运通: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