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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明成主持,于2025年6月12日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公告时间地点一致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出席人员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经核对与2025年6月5日股东名册信息一致 [2]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身份经核实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现场清点,监事钟铮公布结果 [4] -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3,077,759股(占比99.6758%),反对895,400股(0.3153%),弃权25,300股(0.0089%) [4]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49,523股(93.1138%),反对895,400股(6.6969%),弃权25,300股(0.1892%) [4] - 修正后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3,068,759股(99.6726%),反对895,400股(0.3153%),弃权34,300股(0.0121%) [5] - 修正后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40,523股(93.0465%),反对895,400股(6.6970%),弃权34,300股(0.2565%) [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