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
期货日报网·2025-06-13 00:16
为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 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建 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强外汇形势及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评估,密切关注 跨境资金流动边际变化、结构性变化及发展趋势,强化预期引导,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 共振。持续跟踪监测风险,综合运用现场核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若干措施》提出,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 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 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外 上市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