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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瑶:民营经济与金融法治的共振时代丨清华经管说
搜狐财经·2025-06-13 00:57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我国首部专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 - 法律首次从金融支持与货币政策角度系统性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题,聚焦融资制度突破、政策协同机制及国际经验融合三大方向 [1][2][3][4] 融资制度突破 - 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宏观信贷政策对小微民营企业实施差异化支持,首次将货币与信贷政策支持民营经济的职责法律化 [2] - 允许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政府需配套登记、估值、交易便利化措施,尤其利好轻资产、高研发型企业 [2] - 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直接融资平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平等获得直接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 政策协同机制 - 差异化支持:金融机构可调整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差异化服务 [3] - 法治化保障:禁止金融机构单方面中止或提前收回民企贷款,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防止"抽贷断贷" [3] - 市场化导向:不设行政性贷款额度或强制比例,强调依法合规、市场化与可持续发展的信贷原则 [3] 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创新 - 区别于美国《小企业法》的担保贷款和德国开发银行模式,中国通过立法构建"法治+政策+市场"三位一体机制,明确各主体职责而非依赖单一机构 [4] - 法律隐含金融科技融合导向,要求完善征信系统、信息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预示大数据与AI风控将在民营信贷中发挥关键作用 [4] - 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而非特殊优惠,避免市场扭曲,体现现代市场精神 [4] 实施展望 - 需通过配套细则落实法律条文,例如地方政府设立风险补偿机制、金融监管考核差异化服务标准、银行完善尽职免责体系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