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观点 | 从申请案例看上市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路径与合规要点
目录 邹菁 李元婷 | 作者 六、小结 在私募行业高速发展的十几年,上市公司以各种形式参与一级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其主要目的是挖掘、孵化、锁定相关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中的优质标 的,拓展产业发展与投资的路径。而由上市公司主导的CVC基金在资本市场中"大显身手",已然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里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但又因此 饱受市场的诟病。这是因为上市公司本身处于公募市场,可以募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其又可在私募市场募集合格投资人的资金,往往可能产生利益联 结,对于证券市场的影响力放大,故这种业务模式近年来被冠上"类金融"业务的标签,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 限制,从而使得A股上市公司参与私募业务受到直接冲击。 设立上市公司背景的CVC基金,第一步是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自《私募投资 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与上市公司有关的私募管理人已成功落地多个案例,本篇文章拟对管 理人资格申请的路径及合规关注点进行分析,以供市场参考。 1 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