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浙江杭宣高速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06-13 11:15
行政处罚事件 - 杭宣高速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杭州市桐庐县旧县街道鸿儒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857平方米土地 [2][3] - 桐庐县旧县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6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杭桐旧县罚决字﹝2025﹞第000006号) [1][2] - 处罚内容包括:15日内退还土地、拆除违规设施并恢复原状、按25元/平方米标准缴纳21425元罚款(857平方米×25元) [3] 公司背景 - 杭宣高速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楠 [6] - 母公司浙江交投为省级交通类国有全资公司 注册资本316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4][6] 行业属性 - 浙江交投是全省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和建设主力军 负责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 [4] - 业务范围涵盖跨区域交通枢纽及市县主导的综合交通项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