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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装备: 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 [1] - 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采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2] - 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时应积极采用现金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分红规划考虑因素 - 综合评估经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资金成本、融资环境及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项目投资需求等因素 [2] - 建立连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与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的适应性 [2] 具体分红形式与条件 - 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需经年度股东会审议 [3] - 现金分红条件: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无保留意见、无重大资金支出 [3] 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无法区分阶段按20%执行 [5] - 重大支出定义:未来12个月投资/资产购置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 [5] 利润分配限制情形 - 不分配条件:审计非无保留意见、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 [6] - 股票股利分配需基于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摊薄合理性 [6] 决策机制与调整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需独立董事及公众投资者参与意见 [6][7] - 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论证时机与比例,独立董事可提出异议并公开披露 [6] - 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三分之二独立董事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 [8] 规划实施与修订 - 每三年重新拟定分红规划,结合经营情况及中小股东意见调整 [9] - 外部环境或经营重大变化时可修订规划,但不得损害股东权益或违反公司章程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