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承诺具体内容及期限 - 镇江钛合金公司由航材院与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合作共建,设立时镇江低空持有其100%股权 [1] -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镇江低空应在公司设立后24个月内将77%股权无偿划转给航材院 [1] - 航材院2021年12月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由公司受托管理镇江钛合金公司并行使经营管理权 [2] - 航材院承诺在取得控股权后一年内,依法将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注入公司 [2] 承诺履行进展 - 航材院已通过镇江市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77%股权 [2] - 航材院已向公司提议股权转让预案,并协调与少数股东镇江低空的沟通 [2] - 已完成镇江钛合金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公示程序,待取得国资机构评估备案表 [3] - 股权转让尚需国资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备案及经济行为批复 [3] 保荐人核查结论 - 航材院严格履行承诺,推进审计评估及国资监管程序符合时间节点要求 [4] - 股权注入提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 [4] - 当前履行程序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