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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537,9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558,275股后的187,979,6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0,754,503.61元 [1][2] -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扣税后,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元,持有其他类型股份的个人和机构按差异化税率征收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减去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622457元 [1][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可转债与回购价格调整 - "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从17.74元/股调整为17.48元/股,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 [4]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7.29元/股调整为17.03元/股,同步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