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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 同益中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出让方为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拟转让6,760,000股,占总股本3.01%,占其持股比例23.66%,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2] - 本次转让为非公开方式,受让方为具备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1][5] - 受让方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5] 转让股份权属及合规性 - 出让方声明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2] -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2] 询价转让定价机制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4] - 定价原则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顺序确定 [4] - 当有效认购总股数达到或超过6,760,000股时,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最终转让价格 [4] 组织实施与参与条件 - 中金公司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4] - 参与转让的投资者需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或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资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