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33% [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部达成: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EOE)为13.52%,高于考核要求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6.98%,高于考核要求;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369名激励对象中363人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行权比例为1;6人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为0.8;另有2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 [14]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因2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97万份股票期权 [17] - 因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09.10万份股票期权 [17] - 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注销其当期不能行权的3.762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409.862万份 [17]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1.90元),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8] -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0.19元 [18] -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1.13元/股降至10.9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7.26元/股降至17.07元/股 [18]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 [4][5][6][7] -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批复文件(国资考分202312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 - 公司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相关公告 [7]
深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