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目标 - 到2027年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50家以上,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突破3000亿元,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突破5000亿元,培育"金种子""银种子"企业500家以上 [1] 耐心资本培育行动 - 政府投资基金参与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提高至50%以上,存续期最长15年,当年新增投资额中不低于20%用于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直投科技创新项目 [3] - 允许差异化设置种子期、天使期单项目投资上限,最高可给予社会出资人和管理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全部增值收益的奖励 [3] - 吸引保险资金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投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管、CVC等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3] 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 政府投资基金每年可用不超过10%新增投资承接种子/天使基金退出项目,适用容错免责政策 [4] - 推动私募股权份额转让试点,支持设立S基金开展科创类基金份额交易 [4] - 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允许最高亏损分别为投资总额80%、60%,种子/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容亏100% [4] 科技信贷提质行动 - 推动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单独授信、风控及考核机制 [6] - 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提供最长3年期、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政府按比例风险补偿 [7] - 创新"共赢贷"产品,组合优惠利率贷款与远期权益,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内部评估定价 [7]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联合深交所建设"培育通""科融通"节点,分层培育"金种子""银种子"企业 [9] - 政府投资基金最高可按1:1比例参与并购基金出资,控股型并购贷款占比最高80%、期限最长10年 [9] - 推动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科创票据、ABS等,资金用于科创企业贷款及股权投资 [9] 风险补偿与开放合作 - 科技保险产品库目标达60个,组建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共保体 [11] -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推广"园区贷"模式 [11] - 推动QFLP试点,深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科技企业境外上市 [11]
武汉,放大招!
中国基金报·2025-06-14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