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措施 - 宁波市发布《宁波市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加码支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 [1] - 政策涵盖创新主体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引进培育、项目投资、整零协同、场景应用、金融资本支持等多个板块 [1] - 支持人形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建设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 [1] - 支持"人形机器人+"应用示范体系建设,鼓励在智能制造、文旅教娱、生活服务、医疗康养、城市治理等领域应用 [1] - 创新设立人形机器人应用险,对投保保费费率不超过3%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保费金额80%、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1] 创新主体建设 - 对获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不低于1亿元、1000万元的综合扶持 [1] - 对成功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分阶段奖励 [1] - 对成功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2] - 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承接国家揭榜挂帅任务的联合体创新项目给予200万元奖励 [2] 整零协同发展 - 引导中小企业深耕减速器、伺服驱动系统、传感器、执行器等零部件细分领域 [2] - 对年度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核心零部件企业,按年度采购量的10%予以奖励 [2] - 对人形机器人企业研发"大脑"和"小脑"模型的算力成本,三年内每年按新外购部分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助 [2] 金融资本支持 - 支持组建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本地链主企业发起设立的宁波人形机器人产业专项基金 [3] - 对获得注册基金投资的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政府性或国资基金按不超过1:1比例予以跟投 [3] - 金融机构可通过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为成长期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
宁波政策加码为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