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北京丰台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定资格要求 [3]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792人,代表股份412,129,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28% [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股东资格经交易所系统认证有效 [4] 议案表决结果 - 《选举孙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获通过:同意408,537,269股(99.1134%),弃权467,200股(0.1134%) [4]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议案》获通过:同意407,909,169股(99.1125%),弃权463,700股(0.1125%) [5] - 计票过程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共同监督,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统计披露 [5] 法律意见结论 - 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要求 [5][6] - 法律意见书经签字盖章后生效,随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