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 [2]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4:00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 因董事长公务出差 会议由副董事长姜瑾华女士主持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 [3][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1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1,234,557股 占总股本61.0074% [5] - A股股东515名 代表股份1,348,714,632股(占比57.8944%) H股股东1名 代表股份72,519,925股(占比3.1130%)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参会人员资格经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机构验证有效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9项为普通决议案(通过门槛>50%) 3项为特别决议案(通过门槛>66.67%) [6][7][8][9][10] - 普通决议案同意率介于97.7571%-99.9543% 特别决议案同意率介于95.6436%-99.9616% [7][8][9][10]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实行单独计票 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11]
福莱特: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