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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生物: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内部必要批准和授权,包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6][7]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本次发行申请[9]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批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9] 发行过程及结果 -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向232家合格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包括基金公司31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公司13家及其他投资者[9] - 申购日2025年6月3日收到28家投资者有效报价,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15元/股[10][11] - 发行股数17,840,666股,募集资金总额267,609,99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6,644.91元后净额261,423,345.09元[11][14] 发行对象及合规性 - 最终发行对象包括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自有资金投资者,均具备合法认购资格[15][16] - 所有私募基金均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16] - 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涉及保底承诺或财务资助情形[17] 资金到位与后续安排 - 认购资金已于2025年6月6日全部缴入指定账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账[14] - 公司尚需办理股份登记、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及信息披露等后续手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