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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财务造假 一深企被深圳证监局罚款千万!实控人被禁入市场
南方都市报·2025-06-16 21:24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因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 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 - 具体虚增营业收入金额为2018年1.43亿元、2019年1.92亿元、2020年2.23亿元、2021年2.49亿元、2022年3.04亿元、2023年2.83亿元、2024年上半年7164.61万元 占当期报告金额比例分别为87.34%、95.39%、98.96%、85.87%、99.39%、98.14%、88.11%[4] - 同期虚增营业成本金额为2018年6465.26万元、2019年8541.64万元、2020年1.17亿元、2021年1.33亿元、2022年1.63亿元、2023年1.52亿元、2024年上半年3863.00万元 占当期报告金额比例分别为84.53%、91.17%、98.41%、83.30%、99.13%、92.26%、83.81%[4] 监管处罚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对实控人金文明处以1500万元罚款[6] - 对财务负责人赵璐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宋凯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刘海军和陈友志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邹璧鸿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李威处以100万元罚款[6] - 对安秀梅、杨彬、WANG,YANG(王洋)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对陈曦和周绍鑫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6] - 对金文明和赵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6] 审计意见与持续经营风险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理由包括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存疑、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未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7][8] -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体现在原主营业务基本停滞 新业务收入规模偏小 关键岗位员工大规模流失 三个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 两笔银行贷款共计3220.63万元已逾期[8] - 因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成为北交所首批*ST公司[7][8] 信息披露违法影响 - 虚假记载涉及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4] - 实控人金文明明知并放任财务造假 协调第三方借款 审批关联公司配合资金流转[4]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