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两手”:行商体制的商欠危机
虎嗅·2025-06-17 15:25
广州贸易体制与垄断结构 - 广州贸易由皇家内务府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联合垄断,形成"广州体制",内务府通过权力支配经济,东印度公司通过资本操纵市场[9][10] - 清政府通过粤海关关税盈余垫付行商欠款,以国家信用为高利贷背书,1779年行商外债总额达380万两[6][7] - 行商联保制度导致健康行商需分摊破产者债务,1776年倪宏文案后确立"全体行商分限代还"机制[5][6] 高利贷金融链条与套利模式 - 英国散商以3%-6%成本融资后,以12%-40%利率转贷中国行商,形成跨印度洋-南洋的金融殖民链条[7][16] - 1782年行商外债规模达3808万银元(约2666万两),高利贷成为"史密斯"们主要利润来源[7][17] - 帕西人作为资金提供方支持英国散商,被称为"东方犹太人",其高利贷资金通过汇票业务存入东印度公司银库套利[3][17] 行商系统性危机与处理机制 - 1779-1829年发生三次系统性商欠危机,1779年8家行商中4家破产,欠款达3808万银元[30][31] - 破产行商按惯例发配伊犁充军,债务按本息不超过一倍原则清偿,剩余由联保行商分10年摊还[32] - 1829年危机中11家行商仅存2家,怡和行伍家在恶劣环境下成为世界首富[33] 贸易模式转型与冲突 - 英国政府试图以自由贸易取代东印度公司垄断,但乾隆帝坚持"广州体制"合作模式[12][13] - 散商通过高利贷瓦解广州体制,但自身也被反噬导致破产,如"广州史密斯"1778年被驱逐至孟买[13][14] - 东印度公司对散商高利贷行为持反对态度,认为其"申诉的弊害大部分是自找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