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3]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明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与交易时段一致 [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10名 代表股份687,760,0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 [6]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2名 持有表决权股份61,504,148股 占比3.52% [6]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表决程序合并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 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6] - 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包括1项普通决议事项和2项特别决议事项 涉及交易框架协议及上限金额批准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