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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生产日期“穿越”到未来,海底捞免罚?

(文/霍东阳 编辑/张广凯) 6月16日,央广网报道称,山西太原消费者王女士在6月9日花费24.4元通过外卖平台购买了海底捞"捞派豆花干拌麻辣烫套餐",发现其中的海底捞花生芝麻 调味酱包装上显示分装日期为6月15日。 据王女士称,她经常在该海底捞门店点外卖,尽管在吃的时候就发现了分装日期的问题,但她并未在意。然而在食用一小时后,王女士出现腹泻症状,并在 当天通过太原12345反映了上述问题。 6月12日,王女士接到处理该投诉的电话反馈,称涉事海底捞商家的行为在免罚范围内。该反馈称,目前做出不予处罚的依据是《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 违不罚清单》:"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属于免罚清单之内,清单里写明的条件包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以及两年内不出现这种行为三 次。" 央广网报道称,相关工作人员后续解释称,有关部门到现场做了笔录,现场检查了当时分装的芝麻花生酱,以及对应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关于电话中 提到的不予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答复是初步调查结果,具体案件还在调查中,后续会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王女士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涉事商家的违法类型定性存在偏差,"商家明明是标注虚假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