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对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七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在上述交易进行时,该公司的内部监控存在严重缺失。 联交所裁定,该公司违反了《上市规则》。另外,上述董事(石女士除外)因未能确保该公司于关键时间 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监控,及没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亦违反了《上市规则》。 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佟飞先生促使该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向一名借款人授出两笔贷款,合 计约4.77亿元人民币。此等贷款构成《上市规则》第十三章下的给予某实体的贷款及第十四章下的主要 交易。佟先生没有促使该公司及时遵守相关的披露及股东批准规定。 2024年9月,佟先生促使该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与佟先生本人及一名独立第三方在中国成立一家新公 司。此事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及十四A章下的须予披露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佟先生没有及时向董事 会作出汇报及征求批准。他误以为由于新公司成立时无需资金,因此不用向董事会汇报并征求其批准。 该公司及上述董事(张晓亚先生及石女士除外)同意以和解方式解决本次纪律行动。他们没有就各自的违 规事项提出抗辩,同意接受上市委员会向其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6月1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对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00360)及其七名董事展开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