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对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七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公司违规行为 - 香港联交所对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七名董事展开纪律行动,批评公司并对前独立董事张晓亚、石晶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 [1] - 现任执行董事兼主席佟飞等五位前董事被谴责,并被要求完成培训 [1] - 公司在2018至2023年期间存在多起违反《上市规则》的贷款及交易行为 [1] - 公司内部监控存在严重缺失 [1][3] 具体违规交易 -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前董事杜敬磊促使集团在未经董事会批准或知悉的情况下授出多笔贷款并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涉款合计约1.76亿元人民币 [1] - 其中一宗交易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但公司于2022年10月才披露 [1] - 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佟飞促使公司附属公司向一名借款人授出两笔贷款合计约4.77亿元人民币 [2] - 2024年9月,佟飞促使公司附属公司与本人及独立第三方在中国成立新公司,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及关联交易 [2] 董事责任 - 张晓亚及石晶在联交所调查中未予合作,被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层职务 [1] - 除石晶外,其他董事因未能确保公司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监控及遵守《上市规则》而违反规定 [3] - 公司及相关董事(除张晓亚及石晶外)已同意和解并接受处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