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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金融机构集聚与功能优化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支持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或授权方式加大支持力度[1] - 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优先落地重点对外开放项目[1] - 吸引国际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优化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 支持上海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提升科技金融质效[2] - 鼓励在沪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助力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2] - 推动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发展[2] 金融业国际化与开放创新 -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2] - 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发展[2] - 研究探索离岸金融创新,推动机构参与金融市场建设[2] 监管与风险防范 - 提升在沪金融机构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稳健经营[2] - 支持金融创新试点,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领域,探索尽职免责机制[2] - 强化央地协同,完善上海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2] 政策配套与专业服务 - 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支持上海金融消保中心建设[3] - 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水平,条件具备时在上海设立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分中心[3] - 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风险驱动、数据驱动转型,支持上海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金融人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