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 国金证券公牛集团2020年特别人才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 - 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 - 删除原合同中关于禁止投资关联方证券的条款,调整为允许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2] 关联交易规则调整 - 明确关联方范围包括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需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2][3] - 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和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需逐笔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 [3][4] - 一般关联交易采用事先统一授权模式,无需逐笔征询投资者意见,但需事后披露 [3][6] 行政服务机构安排 - 管理人聘请关联方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A00012)作为行政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 [4][7] - 该安排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风险,但管理人承诺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7][9] 风险条款修订 - 原"关联交易风险"条款修订为"从事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新增一般关联交易中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知晓具体交易要素的风险提示 [5][6][8] - 补充因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监管风险(如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及潜在投资损失 [6][8] 合同生效与效力 - 补充协议需三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与主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 - 协议一式四份,投资者、托管人各持一份,管理人持两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