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同意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1] - 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担保进展情况 - 公司与中国银行平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本金余额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期内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2] - 平湖景包公司与中国银行平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最高本金余额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期内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3] - 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国内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信用证金额为2,500万元 [3] - 公司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弘欣热电公司办理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限额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8,51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6% [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9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 [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债务、诉讼担保或败诉应承担的担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