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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7元/股 [1] - 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1] - 公司已披露多份相关公告,包括2025年5月9日、5月13日、5月21日、5月24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1] 回购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将回购价格上限从10.07元/股调整为9.90元/股 [2] - 调整依据是《回购报告书》和《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 [2] 首次回购情况 - 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436,000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支付总金额2,999,033元(不含交易费用) [2] - 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上限9.9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 - 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要求 [2] 回购合规性说明 - 首次回购的时间、数量和委托时段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回购方案 [3] - 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期间进行回购 [3] - 公司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3] 后续计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3] - 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