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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0Z014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10Z0141 号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达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康达新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我们认为,后附的康达新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康达新材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康达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