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经济日报·2025-06-19 04:15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 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并可展期 [1] -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一种融资安排,一国央行可以用自己的货币置换另一国货币,到期后再相应换回 [1] -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 [1] - 双边本币互换有利于促进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双边贸易发展,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美元依赖 [1] 人民币清算安排 - 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签署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2] - 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最早始于我国港澳地区,2003年和2004年分别授权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担任清算行 [2] - 目前已累计在32个国家授权34家人民币清算行,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 [2] - 人民币清算行可为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直接服务境外企业、个人等终端客户 [3] 人民币清算行的作用 - 人民币清算行是离岸市场人民币政策传导、业务规则解释的重要渠道 [3] - 人民币清算行可积极参与当地外汇、债券等市场交易,发行和创新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 [3] - 人民币清算行可提升所在国整体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和清算效率,满足两国企业本币结算需求 [4] - 截至2024年末,在人民币清算行开立清算账户的境外金融机构数量已超过1000个 [4] 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 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有助于畅通和扩大人民币跨境循环 [4] - 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可为海外市场提供支持保障 [4] - 人民币清算行已受到各国央行和主流金融机构的广泛接受及认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