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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联合发布行动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在沪集聚
中国证券报·2025-06-19 04:58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政策支持与机构集聚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1] -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 [1] - 支持更多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 [1] 碳金融与绿色金融发展 - 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2] - 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带动碳资产定价、风险管理、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创新 [2][3] - 碳金融发展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创新产品及服务,监管部门需制定合理的定价规则和标准 [2] 金融创新与监管机制 - 支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对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实施尽职免责机制 [3] - 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通过监管互动机制等方式推进创新试点 [3] - 上海应以《行动方案》为契机,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推进 [3] 金融机构与市场影响 - 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专门机构或扩大授权范围,可抢占金融开放前沿高地,获取政策创新红利 [2] - 金融机构可依托上海的产业集群和创新生态,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2] - 金融机构高度集聚将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枢纽地位,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市场影响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