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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2025-06-19 17:19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总额固定且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1] - 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5,679.72元(A股104,437,519.72元,B股568,160元)[1] - 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 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 - 以总股本5,250,283,986股为基数(A股4,451,875,986股,B股798,408,000股)[1] - A股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其他A股股东按差别化税率征收[1] - B股非居民企业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每10股派0.18元,境内(外)个人股东按差别化税率征收,境外个人股东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1][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2] -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2]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A股及B股股东[2] - A股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B股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30日划入[2] - B股股息按汇率1:0.9183折算成港币支付,补缴税款按相同汇率折算[2] 其他事项与咨询 - B股股东若存在误扣税款情况,需于2025年7月4日前联系公司并提供材料[4] - 咨询联系人黄晓雯,电话(020)87570251,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楼[4]